五行即我们日常所说的金木水火土,最早见于《尚书》中洪范一篇中:五行,一曰水,二曰火,三曰木,四曰金,五曰土。
五行的归类法
1:直接归类--取像比类法
即从事物形象(形态、作用、性质)中找出能反映本质的特有征象。
“比类”:以五行各自的抽象属性为基准,与某种事物所特有的征象相比较,以确定其五行的归属。
所谓取象比类,简而言之,即是将事物的形象与五行的抽象特性相比较,以确定事物的五行归属。
2、间接推演——推演络绎法
根据已知的某些事物的五行属性,推演至与其相关的事物,以得知这些事物的五行归属。
如:已知东方属木,推演自然界五味中的酸,五气中的风,五季中的春,人体中的肝、胆、目、筋、爪、怒等等。
五行的关系
1、五行相生
即是指五行之间相互资生、促进、助长。五行相生的顺序是木-火-土-金-水,对应五藏为肝-心-脾-肺-肾,对应季节为春-夏-长夏-秋-冬。五行相生的结果,是物态的转化,并形成生生不息的“永恒”运动状态!
五行相生也称生我者为母,我生者为子,比如木生火,那么木即为火之母,火为木之子。
2:五行相克
指五行之间存在着有序的间隔递相克制和制约的作用。五行相克是五行相生间隔顺序相克。顺序为木-土-水-火-金
《素问·宝命全形论》:“木得金而发伐,火得水而灭,土得木而达,金得火而缺,水得土而绝,万物尽然,不可胜竭”。
五行中任何一行,都存在着“克我”和“我克”两个方面的联系。《内经》称为:“所不胜”和“所胜”的关系。
3:相生与相克的关系:制化关系
即生中有克,克中有生,相互生化,相互制约,以推动事物正常的变化与发展。
没有相生,就没有事物的发生与成长;没有相克,就不能维持事物在协调关系下的变化与发展。
相生的异常:
1、母及子(母病犯子):
五行中某一行异常,影响到其子行,引起母子两行皆异常。与五行相生次序相一致。
如:肾属水,肝属木,肾水不足则不能涵养肝木,而致肝肾阴虚,称母病犯子。
2、子及母:(子病犯母、子盜母气)
五行中某一行异常,影响到母 行,引起母子两行皆异常。
如:肾水滋养肝木,若肝阴不足,亦可致肾阴亏虚,而致阴虚火旺。相克的异常 :相乘和相侮
相乘:指五行中其一行对其所胜的一行克制太过,从而引起一系列相克反应。其次序与相克一致。乘,乘虚侵袭或恃强凌弱。如木乘土,土乘水,水乘火,火乘金,金乘木。
相侮 :指五行中的某一行对所不胜一行的反克,又称反侮。侮,欺侮,次序与相克次序相反。
导致相乘相侮的原因:
(1)某一行太强(有余),去乘所胜一行,侮所不胜一行。(克我)
(2)某一行太弱(不及),受所不胜(克我)一行所乘,受所胜(我克)一行反侮(反克)。
如《素问·五运行大论 》说:“气有余,则制己所胜而侮所不胜;其不及,则己所不胜侮而乘之,己所胜轻而侮之”。
——摘自《今日头条》